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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于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中心始建于1974年,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大街2 号,中心的基本职能是提供金盏地区的各项卫生服务工作。我中心是一所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计划免疫于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协调和服务人口预防保健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考核、药品调配和财务结算管理。辖区面积50.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83997人。中心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设有全科、中医科、妇科、儿科、计划生育门诊、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口腔科、预防保健科、院前急救等科室,医疗设备齐全,拥有 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彩超、全自动系生化分析仪、血尿常规检测仪、白带检测分析仪、妇科治疗仪、红外线乳腺诊断仪、短波治疗仪等检查及理疗康复设备。

截止2020年12月,中心下设1个分中心及8个社区站明细如下:小店社区卫生服务站、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金盏嘉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东窑社区卫生服务站、皮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黎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沙窝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75人,实有人数5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789.550972万元,比上年增加610.196547万元,增长5.0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327.108472万元,比上年减少145.182299万元,下降1.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4.3749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1.68%;事业收入6,355.3046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8.14%;其他收入17.4288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192.572534万元,比上年增加431.340109万元,增长4.92%,其中:基本支出8,789.2271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61%;项目支出403.3454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7.5120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638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3%;卫生健康支出2,766.1481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41.3638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247867万元,增长9.6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40.0978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997867万元,增长9.0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1.266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50000万元,增长7,812.50%。主要用于扶持老年、康复、护理及临终关怀项目建设,推进医养结合。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766.1481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27.010762万元,增长42.65%。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0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2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妇幼保健相关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0年度决算2,424.5895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63.302153万元,增长37.66%。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200.42715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7.427159万元,增长278.16%。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及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工作。

“中医药”(款)2020年度决算16.45407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45407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振兴发展基层能力提升。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9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9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农村长效节育户籍已婚孕龄群众免费健康体检。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08.16207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6.687922万元,下降13.3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1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1.4953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4953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0-6岁儿童残疾筛查、流感疫苗接种、65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球菌疫苗接种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604.16659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8375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10000万元减少3.172500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560000万元减少0.56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7.837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450000万元减少2.612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7.837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450000万元减少2.6125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675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923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483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44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23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5台,77.78908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让群众满意。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是本单位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开支,资金使用规范,部门预算严格按照要求专款专用,年底如实编报财务决算,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特别是本单位为辖区居民提供了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使辖区居民的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公共卫生服务指标完成,社会评价满意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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